全校各学院、相关教师、职能部门:
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依据《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2018年版)》(黑大校发[2018]195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22年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予以奖励。现就2022年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对
创业教育学院已经初步对2022年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情况请见《2022年黑龙江大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请全校各学院、职能部门相关教师对统计情况进行核对,如有错误、遗漏之处,请于2023年1月4日前与创业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潘卓然,联系电话:86609130,18686851375(微信同号)。
二、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2018年版)》(黑大校发[2018]195号)文件要求,相关内容如下:
1.奖励标准: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获得高水平赛事的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2万元、1万元。一等奖、二等奖是指所获奖励的前两项级别。
2.奖励范围:《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2018年版)》认定的创新创业竞赛(《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见附件2)。
3.人员范围: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团队成员。
三、奖励原则与奖项认定
1.获奖日期:按照获奖证书日期对奖励时间进行认定,证书所示日期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2.奖项认定:按照获奖证书上所示指导教师姓名进行认定:
(1)无指导教师证书且无法提供学生获奖证书的,不在统计范围内。
(2)若赛事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上不体现指导教师姓名,则可通过提交佐证材料,并在校内公示环节确认无误后予以认定。
3.多人指导情况:所有奖励严格按照获奖赛事项数进行统计和奖金发放,多人共同指导一项获奖项目的,按一项获奖统计并由多人分配该项奖金。
4.多级获奖情况:教师指导同一项目在同一赛事中获多级别奖项的,不重复统计,按最高获奖级别统计。
四、奖项申报认定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将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的学生获奖证书或赛事单独发放的指导教师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原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等佐证材料及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单位。多人共同指导一项获奖项目的,由第一指导教师提交材料至所在单位,奖金分配按贡献由指导教师团队协商确定。
2.单位审核:
(1)各单位将本单位教师指导学生获奖的信息进行汇总后,对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2022年黑龙江大学高水平奖励中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同时确认奖金分配额度。将统计表中“序号”字段至“指导教师位次”字段的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将《统计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教师提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无需提交)等佐证材料提交至创业教育学院(四号教学楼103室)潘卓然处。
(3)《统计表》和各种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001124@hlju.edu.cn,邮件名称按照“XX学院(部门)2021年高水平竞赛获奖统计材料”格式命名。报送单位按竞赛分设文件夹,竞赛文件夹按“序号+竞赛名称”进行命名,竞赛文件夹下按照获奖项目分设文件夹。
(4)提交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8日
3.学校复核: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师指导学生获奖信息和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2018年版)》的指导教师信息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励奖金。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上报责任自负。
2.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附件:
1.2022年黑龙江大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2.黑龙江大学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列表(2022版)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