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人才培养单位:
为强化二级教学单位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开展中的主体地位,明确校院两级管理权限,激发激活学生参赛、教师指导竞赛的积极性,提升竞赛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黑龙江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编制《黑龙江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手册》(见附件2),以利于更好指导学科竞赛工作。相关说明如下:
一、分工协同,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院是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实施和责任单位,按照“一院一品”打造辐射全校学生的品牌竞赛活动。工作内容包括竞赛方案制定、组织发动和信息反馈等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建设赛事课程、实践训练、指导团队、场地设施等赛事保障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是学校赛事牵头部门,负责方案审定、校内外协调、效果评估以及政策激励等,负责“互联网+”等综合性赛事,参与省级以上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学校支持学院承办列入《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在单位年度考核“创新创业”部分中体现。
二、登记备案,提高竞赛管理效能
学院要高度重视竞赛反哺教学功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按照项目化、“一赛事一登记”进行管理。每个自然年度末学院提交下一年度竞赛方案申请,以利于学校统筹资源,如:安排年度预算、发布竞赛目录、投入耗材仪器及改造基础条件等。特殊情况下,省级以上层次竞赛至少提前3个月履行备案手续,应按照“以赛养赛”原则多方筹措经费,勤俭节约办赛。
学校鼓励教学科研单位自主设计各类专业性竞赛,也鼓励单位联合主办竞赛,涉及多家单位的校级层面竞赛由学校确定牵头单位。对于赛事类别多的专业领域,学院应根据赛事主办单位、专业化程度、学生受益面、经费预算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重点赛事布局和主推赛事,避免赛事低水平重复。高水平竞赛目录,由学校根据实际按照相关程序认定并发布。赴校外参加各类竞赛,根据实际组织校内选拔赛确定参赛人选。赛事备案、经费核销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黑龙江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手册》。
三、数据管理,强化竞赛信息反馈
创新创业竞赛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的重要载体,是教育教学的必要环节,对于人才培养链条整体设计具有参考价值。学院要重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竞赛的比例、奖励质量,以及相关数据梳理和信息的积累沉淀,做好信息梳理及报送工作:
(一)学院通过“黑龙江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46.97.232/)发布竞赛通知、报名,做好获奖信息、新闻图片上传等归档工作(竞赛结束后1周内)。数据作为获奖信息核实、工作量核算、资助报销等工作的必要依据。
(二)学院依托管理平台进行数据采集汇总,完善竞赛信息,做好数据分析统计、评估调整、持续改进等工作。
(三)为满足竞赛日常管理,各学院自行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信息联络沟通,保障赛事组织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有序推进赛事工作。工作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2001124@hlju.edu.cn(将向专职人员发放管理平台学院账号)。
联系人:潘卓然,联系电话:86609130。
附:1.《2023年黑龙江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手册》
2.《黑龙江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