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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黑龙江大学2016-2017年高水平奖励中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的通知
2018-12-29 15:44  

全校各学院、相关教师、职能部门:

为了与《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2018年版)》(黑大校发[2018]195号)进行平稳过渡,与学校四级薪酬改革做好衔接,现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黑大校发[2015]194号)文件要求,学校对2016-2017年教师指导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国家级、省级相应奖项予以奖励。

学校2018年版高水平奖励办法,对赛事范围和等级做出相应调整,提出了更为高水平的要求。学校2018年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指导教师的高水平奖励,将参照新版奖励办法执行。其他赛事奖励将在学校三级薪酬工作中予以体现,赛事范围和级别认定将按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现就2016—2017年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黑大校发[2015]194号),相关内容如下:

1.奖励标准:指导大学生实践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2万元、1万元,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0.3万元、0.1万元。

2.奖励范围:国家级奖是指教师指导本专业的学生参加教育部、团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办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定期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性的赛事中获得的奖励;省级奖是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的学生参加由教育厅、团省委、省属各厅局委办定期主办的专业性赛事中获得的奖励。一等奖、二等奖是指所获奖励的前两项级别。

3.人员范围:学校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二、竞赛时间统计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奖励原则与奖项认定

1.主办单位:严格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黑大校发[2015]194号)中确认的赛事主办单位,对国家级、省级竞赛进行认定。

2.获奖日期:严格按照获奖证书日期对奖励时间进行认定,证书所示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

3.奖励对象:严格按照获奖证书上所示指导教师姓名进行认定:

(1)无指导教师证书且无法提供学生获奖证书的,不在统计范围内。

(2)学生参赛无需教师进行赛前专业指导的,不在统计范围内。

(3)证书未体现指导教师姓名的,不在统计范围内。但为了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在高水平赛事获奖,并与新高水平奖励办法相衔接,若赛事既符合原奖励办法的主办单位要求,又在《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2018年版)》认定的21项重要赛事(附件1)范围中,则虽然获奖证书上未体现指导教师姓名,仍可通过提交佐证材料和校内公示环节确认无误后予以认定。

4.多人指导情况:所有奖励严格按照获奖赛事项数进行统计和奖金发放,多人共同指导一项获奖项目的,按一项获奖统计并由多人分配该项奖金。

5.多级获奖情况:教师指导同一项目在同一赛事中获多级别奖项的,不重复统计,按最高获奖级别统计一项。

四、奖项申报认定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将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的学生获奖证书或赛事单独发放的指导教师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原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等佐证材料及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单位。多人共同指导一项获奖项目的,由第一指导教师提交材料至所在单位,奖金分配按贡献由指导教师团队协商确定。竞赛统计范围请参照本文第三部分“奖励原则与奖项认定”内容执行。

2.单位审核:

(1)各单位将本单位教师指导学生获奖的信息进行汇总后,填写《2016—2017年黑龙江大学高水平奖励中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对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教师指导学生获奖的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内部公示至少1天。

(2)公示无异议后,将《统计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教师提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无需提交)等佐证材料提交至创业教育学院(四号教学楼103室)潘卓然处。

(3)《统计表》和各种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001124@hlju.edu.cn,邮件名称按照“XX学院(部门)高水平竞赛获奖统计材料”格式命名。报送单位文件夹按年度分设文件夹,年度文件夹下设各竞赛文件夹;竞赛文件夹按“序号+竞赛名称”进行命名,竞赛文件夹下按照获奖项目分设文件夹。

(4)提交时间:2019年1月7日—1月9日

3.学校复核:创业教育学院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师指导学生获奖信息和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黑大校发[2015]194号)的指导教师信息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进行奖励发放。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上报不予统计。

2.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联系人:潘卓然;联系电话:86609130。


附件:

1.黑龙江大学2018版高水平奖励办法认定重要创新创业赛事列表

2.2016—2017年黑龙江大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8版高水平奖励办法认定重要创新创业赛事列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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