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业导师工作已开展过半,根据《黑龙江大学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了总结学业导师阶段性工作,进一步调动学业导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学业导师的指导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学业导师工作中期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学院文件与资料
学院学业导师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学业导师工作制度、学院会议记录、学业导师工作档案等;
(二)学业导师工作资料
学业导师工作资料包括学业导师工作计划、工作执行日志、导师与学生见面会、主题活动、个性化指导和网络工作平台使用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一)教学单位自查(
5
月
20
日
-
5
月27
日
)
各教学单位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在总结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要着力发掘本单位学业导师工作的特点,对优秀的经验、特色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
请于
5
月
27
日
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学业导师工作记录(至少一篇活动新闻,3张活动图片)发送至校园网网络协作平台(教务办公网)panzhuoran信箱,联系电话:86609140。
(二)学校组织检查(
5
月
28
日
-
6
月9
日
)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自查报告,对各教学单位的学业导师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