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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七届黑龙江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大赛暨第十七届“挑战杯”校赛预选赛的通知
2020-10-30 15:12  

各教学单位、各学院团委、各专业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发掘培育一批优秀的学生学术科技成果,选拔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十“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系列活动,创业教育学院、校团委决定举办本次大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黑龙江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201931日——2020111日之间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一)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1.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指导老师可以作为通讯作者

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硕博连读生前两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

3.广告作品、影视视频作品、平面艺术设计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创新实物成果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需公开发表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学术论文需公开发表,社会调查报告作品需提供有关部门采用的证明参赛作品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3.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包括科技发明、模型设计、工艺设计、软件程序等,重点选拔已申获专利或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的成果。

(三)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五)申报作品须规范填写申报书。

1.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2.作品申报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设计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三、评审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成果进行分类评审,评审时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的作品将根据评审情况决定是否增加项目路演答辩。科技创新实物成果作品需要申报人员携带实物成果进行展示或操作演示,同时接受评委答辩。对于参赛作品,将统一组织参加黑龙江大学创新创业成果展”。待参展结束后返还成果原件。

四、作品申报

1. 请各学院团委于11月13日16:00前,请将参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申报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申报作品材料原件(发表期刊、调研报告原件)及其它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业教育学院(四号教学楼103办公室)。

2. 作品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614154720@QQ.COM。邮件名称以:“第17届学生学术科技成果评审+XXX学院作品”的格式命名,压缩包内文件夹以“学院名称——作品分类——作品名称”的层级进行设置。

3. 科技创新实物成果类作品暂不需上交,需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作为佐证材料:成果照片3-4张,JPG格式,文件大小1M以上;2 min内的成果演示视频(可选)。

五、奖励政策

1.学校将对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评委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标准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2.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发给荣誉证书;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评审条例》各等级奖励如下: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4.学校将进行重点培育打造获奖参赛作品或基于获奖作品形成的实物成果、创业项目,在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高水平赛事中优先考虑推荐晋级;在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时进行重点推荐。同时,在申请学生科技文化创业园、师生创客社区场地空间开展创业实践的过程中进行优先考虑。

5.获奖参赛作品,在参加同类别相关竞赛选拔赛时,优先考虑推荐晋级省赛或国赛。


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

联系人:潘卓然86609130;刘力源,86609337



附件:

1. 第十七黑龙江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大赛第十“挑战杯”校赛预选赛作品申报书

2.第十七黑龙江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大赛第十“挑战杯”校赛预选赛作品信息汇总表



创业教育学院

校团委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附件2:作品信息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作品申报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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