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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黑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
2017-07-07 09:20 刘佳超 

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2017年黑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自今年5月份申报以来,共660项通过申报评审获准立项,其中省级项目为121项。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即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为确保各项目组按计划正常实施项目,现就本年度学校大创项目管理日程安排以及校级优秀项目鼓励机制说明如下:

一、日程安排

1.立项发布会:2017年9月举行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发布会,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参加发布会并当场签订立项协议书,同时邀请上一年度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分享项目实施与指导。

2.中期检查:2017年12月份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如实填写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体现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计划。学校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以学院为单位予以公布,《中期检查表》将作为评估学生项目进展、核查项目经费使用的重要依据。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经各学院教指委审核后提交至创业教育学院;校级项目《中期检查表》经各学院教指委审核后自行留存;研究生创业专项《中期检查表》直接提交至创业教育学院并由学校专家组进行审核。

3.项目结题:2018年5月组织结题工作。各项目组需按要求完成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验收书(省级、国家级项目一式三份),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需签字,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盖章;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留存的立项协议书一份;结题成果需按项目申报书和协议书中预期成果认真完成,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成果如有发表论文的需提供期刊原件。

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材料由各学院专家组初评后上报创业教育学院,经学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完成项目结题并报省教育厅;校级项目由各学院专家组自行评审;研究生创业专项结题材料直接提交创业教育学院由学校专家组评审,成果形式必须为专利、注册企业或成果对接转移。

二、鼓励机制

为鼓励全校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鼓励理工科学生基于学科专业的形成发明专利和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校对校级大创项目将实行补贴机制。具体说明如下:

1.高水平论文:校级项目如有论文发表于省级及省级以上期刊的,并且项目原始经费不足,经创业教育学院进行认定后,学校将针对论文版面费超出项目资助部分给予相应的补贴支持,该支持包括原始项目经费在内不超过1500元,具体报销额度需提供期刊杂志社开具的符合学校财务规定发票。

2.理工科专利:对成功申请专利的校级项目,学校提供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但在申报专利之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将专利申请材料上报到创业教育学院,经认定后,视具体情况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创业教育学院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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